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优秀生源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29   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数量,根据学校(科学院)有关文件精神,我校(院)部分学科(专业学位)继续开展研究生校内外优秀生源的遴选工作,组织优秀生源遴选的学科(专业学位)目录见附件1,请各招生学部(院)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遴选条件

校内外优秀生源培养对象的申请者须为拟报考我校(院)研究生的全日制在校四年级本科生,诚实守信,思想品德好,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修满应修学分,三年内无不及格现象且前三学年学习成绩累计平均学分积点(不含公共选修课,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以下简称三学年学分积点)位列本专业的前50%

2、在 “挑战杯”、机电产品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数学建模比赛等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三等奖第一位,三学年学分积点位列本专业的前50%,且截至目前已无不及格的课程。

3、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论文被SCIEIISTP收录的第一作者,三学年学分积点位列本专业的前50%,且截至目前已无不及格的课程。

二、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2019级本科生须向学科或专业学位牵头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优秀生源培养”学生申请表》(附件2),根据本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确定所选择的学科(领域)代码、名称、研究方向(必须与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内容一致)及研究生指导教师。外校及跨学部(院)报名(本校非牵头单位的应届本科生均属于跨学院报名)的学生申请表由申请学生所在学部(院)审核通过后交学科或专业学位牵头单位。

2、学科或专业学位牵头单位应按《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本硕连读暂行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版)》的要求,审查本单位学生的个人信息、思想品德、奖惩情况、有关竞赛获奖及论文发表等情况,如实填写学生在本专业内三年的平均学习成绩排名,提出推荐名单并排序。名单须在部门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919日前将《“研究生优秀生源培养”学生申请表》和“研究生优秀生源推荐名单”(附件3)签字、盖章报研究生处,“研究生优秀生源推荐名单”电子版发至邮箱qiuhong0910@163.com

3、研究生处组织审查通过后公布优秀生源名单。

4、研究生处与入选学生签订《优秀生源培养协议》。

三、其他

根据山东省学位办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每位导师申报优秀生源不超过3人。

入选优秀生源考生的培养工作严格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本硕连读暂行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版)》中培养办法执行。

希望各学部(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组织,严格落实,切实做好今年的研究生校内外优秀生源遴选和培养工作。

 

 

                                                                 研究生处

                                                                        2022829


    附件1:2023年组织优秀生源遴选的学科(专业学位)目录.docx

    附件2:研究生优秀生源培养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3:2023年优秀生源推荐名单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