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校(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及参考书目等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校(院)所有专业均可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教育部预计在2027年3月份正式下达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校(院)2027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拟招生人数含推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工程硕博培养改革试点等各类专项计划拟招生数。正式录取时,各学部(院、所)和专业的招生人数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生、一志愿考生上线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校(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或进修过报考专业5门以上(含5门)本科课程且成绩合格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校(院)部分专业按研究方向招生,分列招生计划,复试时将按方向分别确定参加复试人选。按方向招生的专业,均在我校(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进行了注明,考生报考时请注意选择研究方向。
(三)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免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校(院)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请查阅校(院)《2027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综合考核。已被校(院)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参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或进修过报考专业5门以上(含5门)相关本科课程且成绩合格者,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五、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校(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校(院)的一个专业。
4.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包含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否则不予准考。
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报名结束前将相关学历(学籍)核验材料(含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相关证明材料、自学考试准考证和成绩单、国(境)外高校成绩证明等材料)电子版提交校(院)研招办(邮箱yzb10431@163.com)。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除上述加分项目外,不扩大加分范围、另设标准。
8.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9.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校(院)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10.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校(院)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11.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考生须在报名结束前将入伍前的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扫描件提交校(院)研招办(邮箱yzb10431@163.com)审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1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齐鲁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为3758)仅接收济南市报考齐鲁工业大学的考生且符合下述条件中任意一条:
(1)普通高校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高校所在地为济南市。
(2)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学点所在地为济南市。
(3)工作所在地为济南市(需提供近两个月未间断社保缴纳明细)的其他考生。
(4)户籍所在地为济南市的其他考生。
选择齐鲁工业大学(3758)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符合齐鲁工业大学报考点公告要求,否则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他报考点。具体要求详见《齐鲁工业大学报考点公告》。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保持报名预留电话畅通,并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校(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校(院)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校(院)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1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六、初试
1.202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校(院)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二)、数学(一、二、三)、经济类综合能力、管理类综合能力、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由全国统一命题,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校(院)自行命题,均不使用计算器。
3.校(院)自命题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初试时须按要求在指定区域内粘贴条形码、完整填写考试信息,按题号顺序认真书写,规范答题。
4.初试成绩将于规定时间在校(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查询各科成绩。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校(院)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包括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下同)。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复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确定,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等。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另行发布通知。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校(院)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管理类专业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3.校(院)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和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发布调剂生接收公告。接收调剂生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二)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校(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工作由校医院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中的要求执行。在上述文件基础上,同步参照《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版)》中关于肺结核可疑症状问诊、胸部X光片检查的相关要求开展体检工作。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录取
1.校(院)分专业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以及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过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复试合格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以校(院)发布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另行通知。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校(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个人鉴定、现实表现材料等,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3.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校(院),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校(院)、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校(院)不承担责任。
4.校(院)统一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6.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新生入校后,校(院)将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学制
校(院)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若达到提前毕业要求,可申请提前毕业。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校(院)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收费标准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8000元/生·年,专业学位硕士10000元/生·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15000元/生·年。
如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收费政策变化,将按照上报部门和校(院)最新文件执行。
(二)全日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每年分10个月发放,发放范围覆盖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三)全日制奖学金及科研补贴
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等。
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10%;二等奖8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30%;三等奖4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60%。
校长奖学金:10000元/人/年,用于奖励品德高尚、成绩优异的拔尖创新人才,以及在科技创新、学术研究、文体活动、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研究生。
创新创业奖学金:5000元/人/年,用于奖励本校(院)在学术创新、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
此外,校(院)还为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等“三助一辅”岗位,并发放津贴。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由于发展规划、单位调整等原因,部分招生单位(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宿舍。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校(院)各招生专业毕业要求参见各招生单位培养方案,学位授予要求以学部(院、所)根据各招生专业制定的学位授予具体标准为准。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校(院)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三、其他事宜
1.师生双向选择制。研究生录取后,校(院)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校(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及培训,不提供历年试题。
3.该章程中其他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之处,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31
联系部门: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
邮编:250353
联系人:王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31824
E-mail:yzb10431@163.com
校(院)主页:http://www.ql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q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