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后续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次数:17266

各位考生:

我校(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已结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教育部审批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目前,审批仍未结束,请广大考生耐心等待。现将拟录取后续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事档案”商调

我校将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商调“人事档案”等材料:

2023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依次点击录取——调档函,下载调档函自行打印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请将填写好的调档函交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并提醒人事部门寄发时在外信封封面上注明:2023ХХ学部(学院)ХХХ(本人姓名)新生人事档案,以便查收。

特别说明:

1、拟录取为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必须调人事档案;全日制定向研究生档案转递到学校审核后,退回定向单位。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调人事档案。

2、各位同学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办理档案转接手续,开学前寄送到。档案寄送请选择机要或EMS快递,务必保证档案处于密封状态。

3、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所在学部(院)要求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链接:http://yjsgl.qlu.edu.cn/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新生如系中国共产党党员需办理如下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山东省内新生,党员组织关系通过“灯塔—党建在线”进行线上转接,接收党组织的名称应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填写,一般应填写为“中共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学部(学院)委员会”。

来自省外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须持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抬头为“中共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委员会”,去向为“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学部(学院)”。如需通过全国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进行线上转接,接收党组织的名称应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填写,一般应填写为“中共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学部(学院)委员会”。


2、团组织关系转接

新生入学一个月内,由各录取单位的团委(团总支)登录“智慧团建”创建新生所属团支部,并及时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团员本人或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可在录取单位的团委(团总支)创建新生团支部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转入的团支部名称须严格按照各录取单位的团委(团总支)所提供的团支部名称填写。8月31日前为申请期,在录取单位的团委(团总支)未审核之前可随时撤销,录取单位的团委(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此阶段,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所有转接工作按照《“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3.0版2021年6月)》(http://tuanwei.qlu.edu.cn/2021/0610/c3991a169849/page.htm)的要求执行。9月1日至9月30日为审核期,各录取单位的团委(团总支)应对接收到的各类转接申请完成审核操作。需注意的是北京、广东、福建三地与“智慧团建”不相通,无法实现线上转接,需线下开具介绍信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

2023级研究生新生所在的党组织及支部名称和团支部名称请查询附件。

三、录取通知书领取

2023级硕士研究生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jsgl.qlu.edu.cn/),点击录取环节——信息完善,修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请同学相互转告,于69日前完成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信息填报工作。

长清校区本校应届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初定于612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长清校区行政办公楼434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023年硕士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接收支部信息情况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