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暂行规定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06   浏览次数: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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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政策和省招办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暂行规定:

一、基本原则

硕士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工作

(一)全校的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分管校长负责,研究生处具体组织。

(二)各学院应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主任)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根据学校要求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确定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监督和检查复试小组的工作。

(三)各专业、学科点应成立以指导教师为主的3—5人的复试小组,职责是根据学校和本单位的安排提出复试科目、内容、复试形式及具体实施办法,报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复试小组要做好记录,评定成绩,写出评语。

三、基本要求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科学、规范、公正的复试工作方案,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复试小组要侧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要考查考生的思路是否开阔,反应是否敏捷,知识结构是否合理,以及考生个人志趣等,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出合格考生。

复试应采取口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以口试为主,辅以笔试或实验进行。口试要做好详细记录,笔试应有试题和答卷。口试时间一般以半小时为宜,笔试时间不得少于两小时。复试成绩以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研究生培养的需要,每个硕士点都要对考生统一进行本学科相关英文文献笔译能力的考核,具体要求各学科点自行掌握。

(二)对初试达到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全面、严格地复试。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复试小组要本着对学校招生质量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公正合理、准确评分,保证复试质量。

四、复试时间

(一)准予复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持复试通知书到研究生处领取《复试考核表》,各单位必须按时组织复试,逾期不再办理。

(二)为做好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研究生处将派复试督查小组到各单位检查复试情况。各单位届时将复试工作日程安排提前通知研究生处。

(三)复试完毕,《复试考核表》和其它材料在两天内送交研究生处。

五、录取

研究生处根据复试结果和当年的招生计划,提出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名单,经分管校长审阅同意后,报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